少年十五二十時 從清華學堂到哈佛大學-我的學習過程(轉載,李濟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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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考古學家李濟博士(中央研究院院士)口述,彭碧玉記者筆記

我生於西元一八九六年,可以說是上一個世紀的人。

我處的時代,剛好是戊戌政變以後。光緒二十六年鬧庚子拳匪,接著有康有為、梁啟超出來提倡維新運動,結果鬧出戊戌政變,六君子因而送命,這些事我是聽上一輩的人講的。戊戌政變沒成功,但是跟著有人提倡改革,修鐵路啦,洋鎗洋炮啦,教育制度也改了。我夾在這中間,舊式私塾教育和新式學堂教育,我都接受過。

父親是我們那個縣教「大館」的先生,替童生看文章。我五、六歲的時候,就發蒙讀書,先從認字開始,然後唸三字經、四書、周禮;我周禮沒讀完,就考進縣立的小學堂,因為那時候廢科舉興學堂,滿清政府在每一個縣都設一個學堂。先前,我在私塾學的經書,以為到這時候,就會中斷了。

新式學堂裡,學些什麼呢?那知也要讀經書,詩經、書經都唸,還有修身,修身齊家,就是現在的倫理學;還有格致,格致等於現在說的科學,致知在格物,是中國的舊名字啦;也學外國文,我學的第一個外國語不是英文,而是日文,那時候叫東文,雖然學了,可是到現在全忘了,字母還認得一些。那時候沒有 音樂課,倒是有體操,體操是玩兒的事,在中國古式教育裡,那有這東西,所以同學們都覺得體操很新奇,很有意思;體操的時候,要跟著唱歌,我只記得頭兩句是「天地泰、日月光」,押韻的。在所有功課裡,我最感興趣的是格致課,老師要我們捉昆虫、採花,在野地裡奔跑,小孩愛玩嘛。十一歲那年,父親到北京參加會考,考中了,分發到學部(等於現在的教育部),把母親、我、妹妹和一位堂兄,接到北京去,我們是坐火車到北京的。從漢口到北京,走了三天,那時候坐火車是很新奇的玩意兒,我小腦袋裡認為,自己能坐火車,是神氣的不得了的事。

到北平後,我考進五城中學讀預科,翻譯有名的林琴南先生就在五城教國文,當時五城中學的國文程度很高。唸了兩年預科,就考進當時剛創辦的清華學堂,清華學堂是美國退回庚子賠款,要滿清政府用是項賠款來辦的學堂,那時也叫做「留美預備學堂」。

那時一般觀念認為清華是「洋學堂」,學外國人的東西,許多人害怕外國人,不願把子弟送到外國去。考清華的學生並不多,所以官費充裕,不但不要學費,連膳費宿費都免了。我記得清華學堂在開辦時,建有特別設計的洗澡間,在民國初年的清華,齋務處(等於現在的訓導處),有一項特別的工作是,強迫學生在固定時間洗澡,為此,齋務處印了票,發給學生,規定每一個學生,必須在每一週的固定時間,到澡堂去繳票洗澡。

奇怪的是,有不少的同學,因為嫌這一辦法,干涉了個人自由,就串通了澡堂的管理員,繳票而不洗澡,逃避記過的懲罰。不喜歡洗澡的同學,也有他們的一套人生哲學,理由是洗澡傷元氣,還搬出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」的說詞。強迫學生洗澡這件事,如今想起來,頗覺有趣,今天台灣的各學校,大概不會有這種事。

我在清華住了七年,大致說來,在這段(註一)時間學到的,屬于技術性的較多,涉及價值觀念的較少;在清華我第一次同外國人接觸,我們那時候用的教科書,都是英文的,因此,要預備的功課中,最緊要的是學英文,其餘的功課都是安排在「以學英文為中心」的計劃上。事實上,清華的學生大半都是「以學英文為中心」,自民國元年起,清華學堂每年都把畢業班的學主,送到美國去深造,清華的學生每屆畢業的時候,都要作出洋的預備,要出洋留學,英文能力是頂重要的。這種以學英文為中心的課程安排,使得教員的身份比例不同,教英文的老師受學生歡迎,這一畸形發展,到清華改制前後,形成校內一個嚴重問題。

在清華學堂,遇到兩位令(註二)我難忘的老師,一位是教國文的饒先生,湖南人,他真是一位不求聞達而又博學多能的老師。這位老師,上課從來不講話,一上講堂,只管拿起粉筆寫黑板,他教學生作筆記,記錄讀書心得;記得那時我選了王先謙的「荀子集解」,每週照饒先生的指示,一篇一篇的讀下去,並且把心得作成了筆記,按期請饒先生批閱。有一次,他賞識了我的幾則紮(註三)記,他在批語中說:「所見可與『困學紀聞』比擬」。父親看見我的筆記如此為老師讚賞,自然是很高興。還有一位馬先生,也教國文,是一位老先生,這位老先生自己說他是梁啟超的老師,那時候,他非常賞識一位廣東來的同學,老先生不懂新學堂的規矩,說給這位廣東同學一百分,還不夠好,硬是要給他一百二十分。

民國七年,我從清華畢業,就在那一年,我到了美國。跟我同一批到美國的許多留學生當中,有一位就是後來鼎鼎大名的徐志摩。他家裡有錢,是自費留美的,我們同在美國烏斯特城的克拉克大學,我學心理,他家裡要他學銀行,我們同住過半年。

剛到美國的時候,志摩他父親托一位姓董的同鄉,照顧志摩,這位董先生年歲比志摩大,可是志摩不服他管,兩人吵架了,志摩跑來說要同我住,我拿不定主意,後來董先生對我說:「志摩要同你住,你們就住一塊兒嘛」,於是我們就住一起了。房東是一對姐妹,都是老小姐,沒出嫁,她們的父親做過參議員,這對姐妹一見志摩,就說他不像中國人,原來志摩是江蘇人,皮膚白白的,鼻子也挺高的,房東說他像西班牙人。這兩個老小姐房東,規矩很嚴,不准我們用電爐燒東西吃,徐志摩喜歡喝茶,每天早上,用漱口杯偷偷的煮茶喝,後來,被房東發現了,把他大罵一頓,志摩他挨了罵,也不說什麼,還是笑嘻嘻的,日子久了,房東也蠻喜歡志摩的。回國後,徐志摩曾在雜誌上寫過這對老姐妹。我還記得,徐志摩一到美國就買了輛自行車,東跑西跑的,他還喜歡吃零食,一天到晚吃東西。不過,我們學的不一樣,他做他的,我做我的,經常湊不到一塊兒,後來,我到哈佛唸人類學,他到哥倫比亞,我們就分開了。

我在美國讀了五年大學,先是在克拉克大學唸心理學,讀了一年,就得到一張文憑,第二年,我改學統計,從事人口問題的研究,也得了學位。在克拉克拿了兩個學位後,我就轉到哈佛去學人類學了。在哈佛待了三年,我是在民國十二年回國的。

在美國求學的五年期間,除了有一年的暑假,我以一種好奇的心理跑到一家工廠,做了一個月的工,其餘的時間,都是在大學裡。那個時候,清華學堂所給的官費,可以讓我們把全部的時間,都放在學術的工作上,不像現在的留學生,課餘要「打工」賺學費。

一般說來,那個時候留學生都想學點「洋東西」-科學的東西,準備回國服務,很少(我不能說沒有)預備在美國居住下去。所以,每一個留學生都有一定的目的,這個目的就是在美國學一點新東西,預備回國以後,能對社會、對國家盡一點責任。我就是在這種風氣中,渡過了我的留學生生活。

參考書目(李光謨先生提供):

  1. 臺北傳記文學叢書之十六《感舊錄》第一版(1967年)
  2. 臺北傳記文學叢書之十六《感舊錄》再版(1985年)
  3. 李光謨編《李濟與清華》(清華文叢之七,1996年)
  4. 李光謨編《從清華園到史語所》(北京,清華大學出版社,2004年)
  5. 李光謨編《李濟先生學行紀略》(非賣品,2006年)
  6. 李光謨、李寧編《李濟學術隨筆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8年)
  7. 《李濟文集》五卷本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8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