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 |
葉榮鐘典藏資料內容分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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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項工作重點為分析資料內容,發展學術加值效益。本計畫95年度針對葉榮鐘典藏資料進行之內容分析,包含:制定「件名」標題、撰寫「範圍與摘要」、選取「關鍵字」,及建置人名權威檔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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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件名標題制定步驟:綜合典藏資料特色及捐贈清冊原有資訊,收集相關參考文獻,考證原件所載重要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資訊,逐件撰寫標題說明,經小組工作會議審核及共約三次整體性校改後,方確立正式「件名」標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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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件名標題制定原則及範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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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葉榮鐘手札:將每冊筆記、雜記內容,依其特性區分為數筆條目,一筆條目即為一「件」後設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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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 |
條目原有明確標題者:忠於原著,取其原標題為「件名」。但若參閱《葉榮鐘全集》等文獻,查證該筆條目實為葉榮鐘某篇著作綱要、參考資料,則另於「範圍與摘要」中簡述此筆條目與葉榮鐘著作之關係,以利二者之檢索連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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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 |
條目無明確標題者:以精簡提示為原則。不同條目但具相同特性者,使用相同詞彙命名(如各冊手札中記錄他人聯繫方式者,以「通訊錄」命名之),以利使用者檢索與彙整此類資料。若該筆條目與葉榮鐘其他著述有關,則須於「件名」標題中著錄該篇著述之名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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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書信:依書信產生時間、寄信人、收信人三要素組成「件名」。產生時間以參閱《葉榮鐘全集》等文獻查證之書信撰寫時間為準,若無撰寫時間,方依郵戳日期著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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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範圍與摘要撰寫步驟:對照典藏資料原件、影本及出版品內容,收集相關參考文獻,進行「範圍與摘要」撰寫,經小組工作會議持續檢討撰寫原則及內容,再經共約三次整體性校改,方進行「範圍與摘要」建檔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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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範圍與摘要撰寫原則及範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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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葉榮鐘書信:約100-200字內,於尊重書信隱私之前提下,扼要說明信件內容,補正原文錯誤,記錄重要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(如書信所附詩文稿件)資訊。若數封書信皆為相同事項之交涉,需同時參閱進行內容分析,彰顯其關連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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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葉榮鐘剪報:字數約100-400字內,扼要說明剪報內容,紀錄及補正剪報所載重要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資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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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關鍵字選取步驟:對照典藏資料及相關參考文獻內容,進行「關鍵字」選取,配合「範圍與摘要」內容之增刪,於小組工作會議中檢討「關鍵字」選取原則及內容,並將「關鍵字」分為人名、團體機關名、事件、時間、地名、書刊文獻及雜項(例如:政策法令制度等)七大類,再經共約三次整體性校改,方進行「關鍵字」建檔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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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關鍵字選取原則及範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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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葉榮鐘書信、剪報:配合「範圍與摘要」內容,選取重要人名等七類關鍵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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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葉榮鐘手札、林獻堂先生資料:依據「件名」標題及原件內容,選取重要人名、事件、時間、地點等關鍵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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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整93-95年度內容分析成果,經小組工作會議確定權威檔選取原則。依此原則,擇取「範圍與摘要」、「關鍵字」中與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、經濟史、文學史、或葉榮鐘家居生活相關之人物,考證收集其異名(如:字、號、筆名、譯名)、特殊稱謂(如:暱稱、綽號、簡稱)、身分、生卒年、國別等資料,建置人名權威檔。再經小組會議整體性校改,方進行人名權威檔建檔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