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太太是我的照妖鏡
鍾春蘭
「娶個美國太太好不好?」開門見山地問孫觀漢先生,他的回答竟如此的篤定:「出奇的好!」
孫先生於一九四六年與勞娜(LauraMac Gillivray)結婚,算起來也將近四十年了,談起中美婚姻好處,一如他以往言論的真知灼見,那樣地發人深省,他說:「中美通婚也是一種Culture Exchange,兩個不同文化的交融,可以彼此學習優點,去掉壞處,未嘗不是優生學的實踐。」
這種文化交融映照在他實際的婚姻生活中,又是怎樣的情況呢?孫先生一一的述說:
基本上,美國人從小就接受人權和民主的教育,人權和民主的觀念,已是平時生活和習慣的一部分。以選舉來說,一家人可互相討論政見,但不需要告訴對方你支持誰,更沒有勸說你投票給誰的情形。在我們夫婦的共同生活中,都很敬業,也彼此尊重對方,保有自我。比如說我不愛社交,工作之餘,我喜歡在庭院除草、種種菜;勞娜卻喜社交生活,所以我們兩人有時是各過各的日子。平日我愛喝兩杯酒,太太也覺得不好。可是在我得知母親過世時,心情悲痛,以酒澆愁,太太看了非但不阻止,還去買我平常捨不得買的好酒來給我喝,並告訴我林肯的故事:美國南北戰爭時,北方的領軍是葛蘭脫將軍(General U.Grant),有人向林肯打小報告說葛將軍喝酒過量,林肯聽了,不但不斥責,反而吩附屬下送一箱葛將軍愛喝酒。勞娜這樣做,我自此就少喝酒了。
娜幫助我了解美國的風土人情,客觀地認識事情的真義;相對,她也認同了中國人的一些生活習慣。例如,她很奇怪中國人吃魚和雞、鴨時連頭帶尾!皮蛋的味道怪異,而中國人百吃不厭!我看她吃幾乎是生的牛排,起初也不敢苟同,這些各自生活中習以為常,本以為根深蒂固,很重要,不能破除的事,換個角度想想,再彼此適應,一切就釋然了。
太太是我的「照妖鏡」,讓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缺點。如同一般的中國男人,我也有大男人主義的傾向。與勞娜一起生活,使我對人對事有較客觀的看法,也平衡了我性格中的毛病─中國人的自卑又自大。除此,我學得事事不必太堅持自己的主張,宜多保留意見。譬如我曾堅持在高速公路上開車速度要慢,才安全不出車禍,可是勞娜一再強調開慢車也一樣危險,後來經驗證明,勞娜說的說並沒錯。
美國人較之中國人不但尊重人權、女權,同樣的,也尊重孩子的權利。有一年,我的孩子考大學,整日心焦地等待信件,好不容易通知函來了,兒子正好不在,勞娜儘管心焦,想知孩子考上了沒?但是她仍然沒有拆閱,直等孩子回來自己處理。
當然,兩個不同文化背景,生長環境,生活習俗的人結合在一起,在觀念的調適及生活的步調上是要付出相當的努力的。孫先生說:「我和勞娜大小事情都共同討論,相互協調也相互幫忙。勞娜在高中教書,記得有次學校教職員聯合罷教,勞娜隨同其他人忙進忙出,天氣又冷,為了給他們打氣,我則煮大桶的咖啡送給他們暖暖身。美國養孩子很辛苦,沒有長輩幫忙,也請不起保母,我有兩男一女,照顧孩子照樣分擔責任。宗教信仰,我們兩人不堅持,不致造成困擾。加上我個人做事,我的美國朋友和同事,常認為我比美國人還美國人,所以對我而言,異國婚姻,大體上仍如同一般婚姻,並沒有太大的差異。」
異國婚姻成功的固然不乏其例,但是失敗的例子也不少呀!問題的癥結出在那裡呢?孫先生表示:「除去普通婚姻失敗的因素不談,太自我中心,太堅持己見,是異國婚姻最大的致命傷,把生活習慣、日常起居的小事看得太嚴重,也是一個原因。」
此外,孫先生還補充:「美國多數家庭,一下班即回家,不像臺北那麼多情況,家庭就顯得重要,更健康,也更密切了。也因為這樣,在美國,如果夫婦不合,很難維繫下去,可能也因為這樣,美國的異國婚姻,成功的機會也比較大了。」
好奇地問孫先生,當年為何捨中國女人娶個「洋老婆」,原來是有緣由的:「我早年留學美國,在一九四四年認識勞娜,那時我們同在紐約Rochester的柯達公司研究所上班,那年頭,少有中國女孩放洋,在Rochester根本就沒有中國女孩,沒有選擇的餘地,就娶個美國太太啦!結果有意想不到的收獲。」
下輩子若給他選擇,他會娶中國太太還是美國太太,孫先生笑吟吟地回答:「中國女孩很優秀,美國女孩更不錯哩!」
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一日紐約「美洲中國時報」